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有利于推进公司徐州市沛县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的投产达效,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2.本合同签订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3.本次设备采购金额较大,公司可能会面临资金压力,未来公司将灵活统筹资金安排,通过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基金等合理方式确保该合同顺利履行。
4.本次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近日,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子公司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能”)与深圳市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及其两家子公司签订了设备《购销合同》,采购高效光伏电池片相关生产设备,全部用于公司徐州市沛县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北区建设。
上述设备采购合同属于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本次合同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工业设备、光伏电池、光伏电池设备、动力电池设备、半导体设备、电子生产设备、光电设备的销售;刻蚀机、扩散炉、烧结炉、各类自动化生产设备、光电设备的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和利用;与上述设备及分布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技术及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以及合同能源管理;自有厂房租赁;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件;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刻蚀机、扩散炉、烧结炉、各类自动化生产设备、光电设备的生产、维修、改造;生产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件(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7.履约能力分析:捷佳伟创(股票代码:300724)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企业,长期从事光伏生产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捷佳伟创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符合交付要求。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半导体生产设备、环保清洗设备、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改造、租赁;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件的销售;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自有厂房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江南app官方网站下载入口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履约能力分析:常州捷佳创系捷佳伟创(股票代码:300724)的一级全资子公司,长期从事光伏生产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常州捷佳创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符合交付要求。
5.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修;软件开发、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动化信息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履约能力分析:捷佳创智能系捷佳伟创(股票代码:300724)的二级全资子公司,从事光伏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捷佳创智能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符合交付要求。
4.付款安排: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30%预付款。
6.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
7.违约责任:卖方发生延期交货、逾期调试设备、售后违约、质量问题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情形的,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江南app官方网站下载入口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新上3.5+6.5GW182/210mm大尺寸TOPCON、HJT电池片,项目总投资约225,068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完成项目公司徐州光能的设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次签订的设备《购销合同》有利于推进公司徐州市沛县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的投产达效,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本次采购设备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合同签订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二)本次设备采购金额较大,公司可能会面临资金压力,未来公司将灵活统筹资金安排,通过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基金等合理方式确保该合同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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