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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事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江南app官方网站下载入口板上市发行公告

  江南app官方网站下载入口江南app官方网站下载入口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事特”、“发行人”或“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7月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91倍。本次发行价格31.89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1.3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福事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首发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德邦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89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7月11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7月11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证券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7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线日)披露的《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1、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事特”、“发行人”或“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7月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91倍。本次发行价格31.89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1.3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67,410.9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1.89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8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6,213.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7,566.34万元,低于前述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总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1、福事特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28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福事特”,股票代码为“30144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福事特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价格为31.8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3.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3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3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91倍。(截至2023年7月6日(T-3日))。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发行人2021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113.76万元和 15,538.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555.04万元和8,134.08万元,最近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2023年7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3年7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3年7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7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7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3年7月7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中证网,网址;中国证券网,网址;证券时报网,网址;证券日报网,网址)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德邦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 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投资者 指 2023年7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3年7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8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3.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3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3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主要从事液压管路系统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硬管总成、软管总成、管接头及油箱等液压元件。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行业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7月6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91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2.60倍。

  本次发行价格31.89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1.36倍,低于2023年7月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2.91倍。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6.04倍,高于2023年7月6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2.60倍。

  截止2023年7月6日,C34行业各阶段平均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平均市盈率如下:

  行业名称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最近三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最近六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最近一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行业名称 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最近三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最近六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最近一年平均滚动市盈率

  2023年以来,通用设备制造业(C34)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短期内较为平稳,最近一个月和最近三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水平较为接近,本次发行价格31.89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1.36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91倍,处于合理水平(截至2023年7月6日)。

  C34行业市盈率受A股市场短期波动影响小,行业抗系统性波动能力较强,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具有良好的前景,未来成长性较好。

  素综合影响,二季度以来A股市场整体处于回调阶段,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7月6日,万得全A下跌1.97%,深证成指下跌2.71%,创业板指下跌4.59%。虽5月以来A股市场走势向下,但C34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市盈率抗系统性波动能力较强,并未受此影响,行业市盈率上升幅度较大。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7月6日,行业最新静态市盈率自30.97倍上涨至33.76倍,涨幅约9.01%;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自30.79倍上涨至33.45倍,涨幅约8.64%。今年5月A股市场表现及C34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市盈率情况具体如下:

  注: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7月6日,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液压管路系统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公司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比性,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选取了主营业务与公司相近且数据公开的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包括恒立液压(601100.SH)、艾迪精密(603638.SH)、长龄液压(605389.SH)、邵阳液压(301079.SZ)、威博液压(871245.BJ)、万通液压(830839.BJ)、利通科技(832225.BJ)及耀坤液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23年7月6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日) 2022年扣非前EPS(元/股) 2022年扣非后EPS(元/股) 2022年静态市盈率(倍) 滚动市盈率(倍)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7月6日,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可比公司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3: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3年7月6日总股本;

  注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2022年4-12月和2023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3年7月6日)。

  注5:截至2023年7月6日,由于耀坤液压尚未上市,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对比。

  注6:考虑可比公司艾迪精密与长龄液压经营情况对市盈率影响等因素,其市盈率为异常值,因此未将上述数据纳入市盈率均值的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31.36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和极端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32.06倍(截至2023年7月6日)。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31.8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滚动市盈率(对应的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36.04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应滚动市盈率平均值30.84倍。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低于剔除异常值和极端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滚动市盈率高于剔除异常值和极端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的平均滚动市盈率。

  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是一家主要从事液压管路系统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国内液压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布局各有侧重,包括液压泵、液压阀、液压马达及液压油缸和液压管路等四大类。此外,不同公司的下游领域也有所差别,根据主要竞争产品和主要竞争领域,行业内主要国内企业与公司对比如下:

  恒立液压 液压油缸、液压泵、液压阀 工程机械、新能源、工业机械、海工海事机械

  目前国内液压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的竞争产品集中在油缸、液压泵、液压阀等液压核心元件。恒立液压作为国内行业龙头,其主营产品和竞争领域较为全面;艾迪精密以液压破碎锤和液压泵阀为主营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领域;威博液压以液压泵阀等液压动力元件为主营产品,主要应用于仓储物流的叉车;长龄液压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中的挖掘机;邵阳液压主营液压泵和成套液压系统,主要产品应用于机电设备;万通液压主营产品为液压油缸,主要产品应用于自卸车和液压支架。

  国内液压行业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中,与公司产品相同或相近的主要为利通科技和耀坤液压。利通科技主营产品与公司产品同属液压管路,然而公司的具体竞争领域与利通科技有所区别:利通科技主营产品为液压橡胶软管及软管总成,主要向工程机械主机厂商销售;公司的软管总成产品主要面向矿山后维修市场,公司向工程机械主机厂商销售的主要为硬管总成产品。耀坤液压主营产品为液压硬管、油箱及金属饰件,主要应用于挖掘机等各类工程机械主机设备,下游领域与公司重叠,系公司的直接竞争对手。

  不同于目前国内液压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将业务集中分布于液压系统的核心元件,公司聚焦于液压行业中的管路系统,并且已在硬管总成等领域形成了竞争优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间形成了差异化竞争的路线) 经营情况比较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与其主要竞争领域高度相关,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营收规模靠前的公司下游竞争领域主要为工程机械领域。这也与液压行业的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分布情况一致。

  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处于可比公司中间水平,高于邵阳液压、万通液压、利通科技和威博液压(其中2022年低于万通液压),低于恒立液压、艾迪精密、长龄液压和耀坤液压。公司立足于工程机械领域,专注于液压管路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该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020-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随着2020年下半年起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下业需求变动,2021年可比公司平均综合毛利率较2020年有所下降。2022年受工程机械行业下行影响,可比公司平均综合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

  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下游客户行业不同,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及矿山行业的头部企业,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贴近式深度服务多年,占主要客户同类产品供应比例较高,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除工程机械行业客户外,公司也专注服务矿山机械行业客户,其后维修市场毛利率较高。2020-2022年,公司矿山机械行业客户的毛利率分别为50.38%、49.95%和48.08%,因此公司整体综合毛利率较高。

  可比公司中,恒立液压主要产品为液压油缸、液压泵和液压阀等,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其在工程机械、新能源、工业机械、海工海事机械等行业市场占有率较高,规模效益强,综合毛利率相对行业平均值较高。耀坤液压主要产品为油箱、硬管和金属饰件等,下游客户主要系国内外知名的工程机械等主机生产厂商。其生产的液压硬管及油箱产品在下游工程机械市场占有率位于市场前列,因此整体毛利率相对行业平均值较高。邵阳液压直销模式的毛利率显著高于经销模式,而其存在约10%的经销占比,因此其综合毛利率相对行业平均值较低;万通液压和威博液压的主要客户分别为特种车辆和仓储物流领域的中型企业,利润空间相对较小,因此综合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值。

  2020-2022年,艾迪精密、长岭液压综合毛利率处于下降趋势,至2022年低于行业平均值;利通科技综合毛利率处于波动上升趋势,2022年凭借其在海外市场发展的高附加值工业软管系列产品,综合毛利率大幅增长。

  2022年,受工程机械行业下行影响,以工程机械行业为主要下业的可比公司毛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与发行人毛利率变动情况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近。2021-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2021-2022年恒立液压大力开展研发活动,研发费用达到63,606.18万元及64,995.34万元,导致其研发费用率远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剔除恒立液压后,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一季报、招股说明书。其中,耀坤液压未披露2023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上表中该数据以其净利润代替。

  2023年 1-3月,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率在-26.51%至55.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变动率在-83.70%至107.45%,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变动率在-96.90%至117.39%,公司相关业绩指标同比变动率处于可比区间内。2023年1-3月公司业绩指标略有下降,主要系一月份主要客户及公司均普遍存在劳动生产力暂时短缺情形,客户原定的排产计划无法如期完成,对公司产品的短期需求下降;同时,叠加农历春节假期相对较早等因素,导致2023年1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相对较低。同时,公司搬迁新厂后,随着新建办公楼、厂房等陆续转固,公司2023年1-3月各项资产折旧摊销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因此,公司2023年1-3月主要经营指标同比略有下降。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液压管路行业的公司之一,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硬管总成在国内液压行业的管路领域中占据优势地位。公司的市场地位主要体现在产品技术、客户覆盖率及重要客户中市场份额等方面。

  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技术及工艺覆盖材料研发、产品设计、产品生产、产品检测各重要环节。尤其在产品生产方面,公司自研核心生产设备,改进多项生产工艺,推动液压管路系统的轻量化和一体化。

  客户覆盖程度和客户资质是液压行业市场地位的重要体现和评价标准。公司的主要客户多为下业的龙头企业。在工程机械行业,2022年全球50强工程机械制造商10家中国公司,公司客户覆盖了包括三一集团、徐工集团、中联重科、山河智能、龙工控股、柳工集团、山推股份、铁建重工、浙江鼎力等9家客户,覆盖率达90%,并且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强大的供应能力,连续多年被三一集团等重要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在矿山机械行业,公司长期服务于江铜集团、国能集团、中煤集团等知名矿山企业;在农业机械领域,公司已进入了知名企业久保田的供应商体系;在港口机械领域,公司已与振华重工开展项目合作。在重要客户市场份额方面,2022年公司在三一集团、中联重科等工程机械行业龙头同类产品采购份额中位居前列。

  经过多年在液压行业的深耕,公司已逐步在液压硬管总成细分行业中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并逐步实现在国内高端应用市场进口替代的突破。随着公司不断研发新技术和产品,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始终将自主技术创新作为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持续开展应用技术和行业前沿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公司拥有配套健全的研发制度体系,并且与国内专业院校建立了技术合作开发,持续保持研发能力以及技术先进性。公司通过工艺创新和自研生产设备,掌握了硬管弯折多元化工艺应用技术、自动卧式氩弧单面焊双面成型技术、管端一体成型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提升了产品关键性能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水平,具体如下:

  耐压性 可承受工作压力>

  42Mpa 可承受工作压力>

  42Mpa 可承受工作压力>

  35Mpa

  密封性 工作3,000小时以上不发生泄漏 工作3,000小时以上不发生泄漏 工作2,000小时不发生泄漏

  耐疲劳 脉冲试验达200万次 脉冲试验达100万次 脉冲试验达100万次

  同时,公司顺应下业发展趋势,对产品进行轻量化与一体化的创新和探索,成功开发出了“一体式吸回油管”“高密封液压梭阀系列”“先导液压管件系列”等创新型产品。

  除此以外,在长期服务矿山后维修市场客户的过程中,公司逐步累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一般来说,由于其矿山机械设备长时间的运转和损耗,当其需要更换备件时,备件应用的技术条件会发生变化,原厂备件的安装技术参数无法满足现有的技术条件,若客户直接采购原厂备件除了面临较长的采购周期外,还将可能出现无法匹配的情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备件技术参数信息档案,将原厂的备件技术信息进行技术分析和技术转化,并且通过备件核心部件及工艺(比如软管接头和软管扣压参数)的制造研发,可在不降低产品使用寿命的情况下对原厂备件实现快速替代,降低了客户的采购成本和采购周期,提高了设备运行效率,减少了客户的停工停产损失。

  上述技术优势均为公司在液压管路行业深耕多年积累所得,新进厂家无法在短时间内迅速获取,对后来潜在竞争者构成较强的技术壁垒。

  面对工程机械等主机厂商:售前服务体现在及时了解客户最新需求,针对客户需求,提供管路设计、选型建议,引导客户选择适合的方案或产品。售中服务体现在公司围绕主要客户生产地建立了配套工厂,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跟踪客户可能临时变化的需求,并做好应对措施。售后服务体现在专人对接客户,对于突发问题快速答复、并提供现场指导等服务。针对工程机械前端市场贴近式服务体现了公司与客户协同研发的能力、应对客户临时变化的柔性生产能力、规模化地快速交付高质量产品的能力,同时建立配套工厂还需一定的资金实力,竞争对手难以简单效仿。

  面对矿山机械后维修市场:售前服务体现在公司组建了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定期巡回检查服务客户的设备管路运行状况,通过分析为客户提供备件运行预警,并提出备件更换计划。售中服务体现在围绕主要矿山客户建立服务网点,并配置技术作业人员,随时解决客户突发需求,减少客户的停机损失。售后服务体现在更换配件后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后期维护服务。公司针对矿山后市场贴近式服务的经营模式并非简单地在客户生产地建立服务网点,公司从客户新购设备开始进行跟踪,及时掌握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技术参数变化,建立健全了各类型备件的技术转化参数档案,为客户制定维修计划,并且提供维修服务,实现自有产品和原厂备件的快速切换。公司多个服务网点已形成服务网络,竞争对手难以简单效仿。

  综上,公司贴近式服务的经营模式,除需具备资金实力以外,还需长期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储备,该业务模式难以效仿并取代。除此以外,公司生产地靠近客户,还可减少客户仓储压力,节约物流成本,对后来潜在竞争者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

  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前提条件。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稳定的产品性能以及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公司已与工程机械领域和矿山机械领域的多家龙头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三一集团、江铜集团、中联重科、中煤集团、国能集团、徐工集团、山河智能等。在维持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应用领域,在农业机械领域,公司已进入了知名企业久保田的供应体系;在仓储物流领域,公司与安徽合力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港口机械领域,公司已与振华重工开展项目合作。由于上述龙头企业均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体系,为公司建立了明显的先发优势,对后来潜在竞争者构成较强进入壁垒,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未来在国内行业市场份额的稳定增长潜力和盈利能力的连续性。

  公司的下游客户尤其是工程机械的主机厂商,甄选供应商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供应商的保供能力,公司已建立了高效率的生产线,可规模化地向客户提供质量稳定的产品。因此,公司能够快速、及时向客户交付产品。

  而矿山维修后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需求的不确定性,对设备使用单位的液压备件的计划管理带来困难,往往出现库存的备件没有损坏,没有库存的备件出现故障等情形,主要运行设备的停机将给客户造成巨大的停产损失,而备件库存量无法控制又会造成浪费。公司的矿山服务网点围绕客户主要矿产地,形成规模优势,并且通过日常对客户设备的跟踪和巡检结果,在各服务网点建立了备件安全库存,若特定服务网点的备件无法满足需求,公司还能够在服务网点间实现资源调配。

  综上,公司的生产及服务能力相较竞争对手形成显著的规模优势,以及由规模化生产和布局带来的成本优势和服务优势。

  液压管路系统的产品种类繁多,不同应用工况对液压管路材料、结构、尺寸要求各异,液压管路供应商产品体系的丰富、成熟程度决定其对主机厂客户、后维修市场客户的响应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产在液压管路领域构建了丰富的产品体系,涵盖了硬管总成、软管总成、管接头、油箱等具体产品。同时为满足后维修市场客户的需求,提供灭火系统和矿用工具的销售和养护服务。在对客户需求覆盖范围、响应时效能力方面处于竞争优势地位。

  产品质量是公司的立足之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严格的质量控制相关管理制度,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成品入库、发货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测与控制,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理,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客户及市场的需要。同时,公司努力培养全体员工产品质量保证意识,并将产品质量控制措施贯穿在公司的整个业务运行体系,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据以有效运作,规范了产品质量控制流程,确保了优异的产品质量。

  从行业规模来看,随着产品技术与生产工艺的逐步成熟,液压产品适用领域不断拓宽,全球液压行业已进入相对稳定、成熟的发展阶段。根据国际流体动力协会统计,2010-2021年,全球液压行业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3.32%,2020年全球经济下行,液压行业规模有所降低。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逐步提升对液压行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将液压行业作为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并列入多项国家发展计划中,我国液压行业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2010-2021年,我国液压行业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达到5.81%,高于全球水平。2021年我国液压件行业总体收入达到106.5亿欧元,同比增长5.86%。

  公司主营产品为液压管路系统,由硬管或软管与管接头组成,虽然管路系统属于液压系统的辅助元件,但是管路系统的抗压性、清洁度和密封性对液压系统的稳定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金证券的研究报告,从价值量看,液压系统中管道与接头的价值占比为15%,是液压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以此推算,2021年国内液压件行业中,液压管路系统细分市场的行业规模已经达到约16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20亿元。

  从市场分布来看,全球液压市场主要被欧洲、美国、中国、日本占据,虽然我国液压技术起步较晚,但市场规模快速发展,对全球液压产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根据国际流体动力协会统计,到2020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液压市场,中国市场占全球市场的份额从2010年的26.93%跃升至36.04%。

  虽然我国液压行业发展迅速,但长期以来大多数液压件生产企业规模小、创新能力有限,液压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产品,普通液压件产能大量过剩,低价位低水平产品竞争激烈。由于高端液压件的发展滞后于下游装备制造业,国内主机厂家所需高端液压件长期依赖进口。近年来,随着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的技术革新,国内液压件制造厂商技术工艺陆续取得突破,产品性能得以提升。液压行业中的部分优质企业已经凭借产品的高性价比和地域优势,逐渐破除国内主机厂对国际品牌的依赖,不断扩大市场份额。2020年,由于经济下行和需求萎缩,国际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受阻,国内主机厂商积极寻找国内企业进行配套,促进了进口替代的进程,为国内液压件厂商提供了新的机遇。

  2010-2020年,中国液压行业贸易逆差由24.9亿美元下降至14.7亿美元,其中出口规模由3.7亿美元上升至10.1亿美元,中国液压工业实力正在逐步增强,国产替代进口程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液压技术与计算机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新技术的融合,促进了液压系统和元件发展水平的提升。短期内,液压技术发生突破性变化的可能性较低,但液压技术将持续改进,具体表现为:液压元件小型化、轻量化、模块化;生产工艺绿色化;液压系统一体化和集成化。

  小型化、轻量化和模块化是整个液压行业的必然趋势。通过对元件布局和结构的重新设计实现小型化,小型化的液压元件有利于提高液压系统的响应速度。通过材料的选择以及技术的更新可以实现液压元件的轻量化,轻量化的液压元件可以减少下游机器设备的能耗、延长使用寿命,提升生产效率。液压产品模块化是指将以往由多个零部件分别实现的功能,集成在一个模块中,实现单个模块替代多个零部件的技术手段。液压产品的模块化可以提升组装效率,提升液压产品的密封性。

  液压元件及零部件在制造过程中的工艺污染、产品的振动噪声、材料损耗、介质泄漏等问题一直是我国液压行业面临的重要挑战。将来需要把绿色制造技术应用到产品的设计、工艺、制造、使用和回收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通过结构优化技术和主动控制原理来降低液压产品和系统的振动和噪音;逐步淘汰危害环境的加工制造工艺,采用环保型工艺制造方法和设备,提高制造过程中资源和能源利用率;开发新型减少摩擦、降低液压元件使用损耗的材料提升材料利用率;通过开发液压管道连接技术,研发新型密封材料,优化密封结构和精加工工艺,提高产品密封性能,减少介质泄漏和污染;开发流体介质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工艺,发展专用的液压元件拆解、回收、再制造工艺,提高产品可回收性。

  液压系统一体化和集成化可实现液压系统的柔性化和智能化,充分发挥液压系统传动出力大、惯性小、响应快等优点。随着新能源技术及装备智能化的发展,终端应用要求液压传动技术与电控技术有效结合,改变传统的控制形式,提升系统响应性能。行业需突破传统的束缚,推进智能、集成系统的研发,满足未来我国市场对液压产品的需求。液压系统一体化和集成化是液压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工程机械是周期性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相关产业政策推行、基础设施投资等密切相关。工程机械行业一般在经历一段时期的高速发展后,增长速度将会回落甚至负增长,当市场处于下行周期时,下游客户总体需求降低,短期内将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然而长期来看,国内地产基建投资和国内保有量更新周期将成为工程机械行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以工程机械中最具代表性的挖掘机销量为例,近20年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呈现了显著的周期性变化,2004年-2011年受伴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地产和基建进入投资周期,房地产投资和基建投资的快速增长,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快速发展,2011年-2016年受由于下游需求投资拉动放缓及前期的需求透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工程机械行业进入低迷期,2016年-2021年受宏观经济复苏以及老旧设备带来的更新需求,工程机械行业迎来增长。2021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放缓和下游投资低迷等因素影响,工程机械行业下行并筑底。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0-2021年,国内工程机械行业规模复合增长率6.86%,2021年工程机械行业完成营业收入9,065亿元,同比增长16.95%。

  受宏观经济下滑影响,2022年工程机械行业产生一定程度的下滑,截至2023年5月,基建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7.5%,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同比降低7.20%。随着证监会对房地产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措施落地,基建地产回暖预期增强,地产基建托底效应将逐步显现,有望刺激下游地产需求反弹。政策托底利好下游开工率回升,工程机械内销市场有望加快复苏。随着需求端景气度逐步企稳,工程机械行业将保持稳定态势。

  因此,目前工程机械行业下滑为行业周期性变化,长期来看,国内地产基建投资和国内保有量更新周期将驱动工程机械行业的增长,目前需求端景气度逐步恢复,工程机械进入周期性筑底企稳阶段,未来继续下滑的风险较小。公司作为工程机械配套市场的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且与下游三一集团、徐工集团、中联重科等大型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面对行业的增量需求具备较强的业务优势。未来公司将持续开拓工程机械市场,围绕目标客户建立贴近式配套生产基地,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生产基地布局形成供应网络,在新客户拓展方面建立竞争优势。同时,在保持现有产品线的基础上,公司深入挖掘原有相关需求,丰富产品类型,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进一步扩大自身的产品份额。

  由于矿山机械后维修市场属于存量市场,其市场规模取决于矿山机械的保有量,市场规模的发展主要受矿山设备投资额和矿产量的影响。公司的下游矿山客户主要为煤矿和有色金属矿。

  从矿产量来看,煤矿和有色金属矿产量均处于增长趋势,2022年我国煤矿产量和有色金属矿产量分别为44.96亿吨和6,774.30万吨,根据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矿用设备分会抽样调查,行业内主要煤炭生产企业的吨煤生产费用中用于综采设备后维修市场的费用大约为8元/吨,按照2022年产量推算,仅煤矿行业的后维修市场规模已经突破300亿元。按2022年煤炭价格900元/吨和有色金属平均价格25,000元/吨保守估计,煤矿和有色金属矿产值超过5万亿元,依托于该万亿市场,公司面对的矿山机械后维修市场规模空间广阔。2020-2022年,公司矿山机械后维修市场营业收入分别为8,789.86万元、11,707.28万元及14,009.65万元,复合增长率达26.25%。公司将持续发力矿山机械后维修市场业务,切实有效提升公司利润空间。公司凭借领先行业的技术水平及贴近式的服务能力等核心竞争力,持续开拓与江铜集团、国能集团、中煤集团等主要客户体系内的合作机会,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展其他矿山客户,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矿山机械后维修市场领域的市场份额。

  综上,公司考虑自身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成长性等状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在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慎性。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数量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89元/股。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3,78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6,213.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7,566.34万元。

  T-2日(周五)2023年7月7日 刊登《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披露《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T-1日(周一)2023年7月10日 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T+1日(周三)2023年7月12日 披露《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周四)2023年7月13日 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T+3日(周五)2023年7月14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1.89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2023年7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3年7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3年7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2,000万股“福事特”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3年7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7月1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3年7月11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3年7月13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3年7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7月1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3年7月11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3年7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证券申购。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2023年7月11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3年7月1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7月12日(T+1日)披露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2023年7月1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7月13日(T+2日)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7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3年7月1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线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3年7月14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德邦证券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600万股。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3年7月1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3年7月17日(T+4日)披露的《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首发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023年7月14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3年7月1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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